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23日10时至2023年7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变卖标的: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北环办事处胜利路税苑小区A7号楼01车库 不动产权证号:102021002763。(详见评估报告)本案件执行所依据法律文书为:(2023)内25执235号。
评估价:140814.00元,起拍价:90121.00元,保证金:4507.00元(竞买人如悔拍,将没收全部保证金),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物。
(三)重要提示:
1.有意参与竞拍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竞拍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法院不退还变卖款,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2.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法院提供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经审核后法院方可出具成交裁定书。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5月8日9时起至2024年5月15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18247975961;(此标的物法院不组织统一看样,有意看样者请自行前往)。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变卖方式: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普通瑕疵保证,如变卖标的有本公告未说明之重大瑕疵,法院酌情予以处置。
七、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如因竞买人不符合相关购买资格而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的,法院不退还变卖款,相应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标的物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变卖对产权过户税费、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水电费等其他费款,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特别提醒:具体欠缴数额请自行向当地税务部门、房管部门、国土部门等相关部门自行了解);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竞价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逾期未主张视为放弃权利;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5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一、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变卖余款在竞买成功结束后10日之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锡林浩特支行,账号:05284101040018437),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缴纳尾款时请备注账户名称。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竞买成功并支付全部尾款后,需买受人本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领取执行裁定书提取变卖标的物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手续,逾期不领取不办理的应支付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转移等风险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18247975961
法院咨询电话:1824797596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将在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0479/04)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变卖时间详见变卖公告)。
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变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
本次网络司法变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变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竞拍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本变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变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司法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对变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法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九、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变卖成交后10天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变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交付费用及买受人所应当承担的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变卖过程中,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变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变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1824797596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824797596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